•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164
    • 备注/文号:南农〔2025〕16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1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05-21 14:49

    各有关乡镇(街道)党政办、财经办: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8号)精神,现下达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574.903711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规〔2025〕1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南农〔2025〕68号)精神,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各项工作。

      二、今年共计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574.903711万元,其中:2025年度中央资金256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7.903711万元。经农户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审核后,共汇总全市2025年应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面积273549.25亩;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种植粮食作物耕地面积在30亩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48户,实际种植粮食的耕地面积5830.5亩,其中种植单季粮食3078.45亩(200元/亩),种植双季粮食2752.05亩(400元/亩),切块171.651万元用于全市规模种粮主体的叠加补助,切块后余2403.252711万元补贴资金按87.85元/亩的补贴标准分配。

      三、各乡镇(街道)务必于6月10日前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在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数据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在系统录入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明细表》(附件3)及镇、村两级公示材料扫描版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邮箱(nany969155@163.com),各乡镇(街道)纸质版留存备查。

      四、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财经办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标准、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村级公示由乡镇(街道)政府负责,由乡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负责到村张贴。如果公示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更新公示,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做到补贴兑付公开、公平、公正。

      五、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杜绝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附件:1.南安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2.南安市2025年规模种粮主体叠加补助资金分配表

      3.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明细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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