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节地生态安葬是推动殡葬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制定本文件旨在解决土地资源紧张与殡葬需求矛盾,通过奖补机制引导群众选择生态安葬方式,减轻丧葬负担。近年来国内多地已成功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形成可借鉴的实践经验,我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备,群众接受度持续提升。该奖补方案将促进殡葬事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制定依据:《福建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19〕56号)文件精神。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切的安葬问题,通过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推进解决违建坟墓特别是兴建豪华墓、“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有效满足群众基本安葬需求,践行节地生态安葬成为社会新风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工作进展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19〕56号)精神,我局联合市财政局起草该实施方案,并于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2025年6月20日由市民政局、财政局领导签发。
四、范围期限
我市户籍居民死亡火化后(火化之日起1年内),其近亲属(或逝者生前意愿的受托人)采用节地生态葬法(树葬或壁葬)和骨灰散撒葬式(海葬或骨灰集中深埋)。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6月30日止。
五、主要内容
文件明确规定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范围与标准,包括适用对象、具体条件和补助金额;规范了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操作程序;说明了经费渠道;明确了监督管理措施,加大对骨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和骨灰散撒奖补资金的管理力度,对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过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在制度上鼓励引导群众实行绿色殡葬,有利于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进我市殡葬改革。
六、注意事项
需提供死者火化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本人身份证、经办人与逝者关系证明(如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证明等)或村级出具的委托证明。
七、关键字诠释
(一)树葬或壁葬。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或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
(二)骨灰散撒葬式。采取由民政部门组织的骨灰海葬或骨灰集中深埋(不设硬质墓碑)的安葬方式。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安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
联系电话:0595-8638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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