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9-07-15 16:53 阅读人数:1

南安市财政局 吴小纲

2019年6月27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关于南安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根据2018年财政快报数编制,决算编制汇总后,会有些变动。按照《预算法》规定,市本级决算草案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的要求。目前,2018年本级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2018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全市财政预算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年预算目标,强化使命担当,迎难而上,坚持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扎实推进各项财税改革,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出,为推动我市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重要财力保障,全年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收入决算

  2018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99649万元(含车辆购置税26359万元),同比增收81665万元,增长11.4%。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987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3.4%,比增11.9%。

  (2)返还性收入23722万元。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7564万元。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0458万元。

  (5)上年结余11002万元。

  (6)调入资金71874万元(其中:调入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21156万元)。

  (7)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3122万元。

  (8)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185万元。

  综上,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949801万元。

  2. 支出决算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1769万元,比上年减少60032万元,下降8.1%。其中:本级支出529236万元,下降3.3%。若同口径剔除2018年新增一般债券支出同比减少的56647万元,则本级支出同比增加38629万元,增长7.9%。

  (2)上解上级支出90447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35762万元,专项上解支出54685万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2169万元。

  (4)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00万元。

  (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03万元。

  综上,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922588万元。

  3. 本年结余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后,结余资金27213万元,其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较迟,未能在当年度列支;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加大,执行中新增支出事项优先通过盘活的存量资金安排,结转相应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 收入决算

  (1)2018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6704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2%,同比增加117800万元,增长47.3%。

  (2)上级补助收入8041万元。

  (3)调入资金15970万元。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35900万元。

  (5)上年结余75603万元。

  综上,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602561万元。

  2. 支出决算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93405万元(含债务转贷支出135900万元),比上年增加269795万元,比增120.7%。

  (2)上解上级支出670万元。

  (3)调出资金50000万元。

  综上,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544075万元。

  3. 本年结余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后,结余资金5848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1. 收入决算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2. 支出决算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技改贴息、市场开拓等支出。

  3. 本年结余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相抵后,结余资金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 收入决算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317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47118万元,城乡居民被征地养老基金39086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46969万元。

  2. 支出决算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817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33954万元,城乡居民被征地养老基金28191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46032万元。

  3. 本年结余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后,结余资金24996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用于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等支出合计2023万元,比预算减少13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0万元,比预算减少10万元;公务接待费429万元,比预算减少2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94万元,比预算减少1031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5.3亿元(其中:新增债务限额15.7亿元),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4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5.8亿元、专项债务56.5亿元,债务余额在省财政厅核定债务限额内,风险总体可控。

  三、2018年预算执行效果及市人大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18年以来,面对减收增支因素叠加的严峻经济形势,市财政局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着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精心组织预算执行,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抓收入促发展,财政保障能力在提质增效中巩固优化

  坚持把保增长作为首要任务,沉着应对复杂的经济形势,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关键领域,较好地发挥财政支柱作用。

  依法组织收入。围绕市人大会议确定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努力克服税率调整等减收因素的不利影响,不断完善财税部门横向互动、纵向联动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落实财政收入主体责任,注重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做好收入分析和预测。不断强化征管举措,加强税源拓展工作,推进“乡贤经济”回归,加大非税收入收缴力度,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185万元。建立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常态化机制,收回部门结转结余资金55523万元,统筹安排使用38264万元,有效应对刚性支出增长压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般性支出和行政经费零增长。出台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茶等7份管理规定,持续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强化预算执行,加大对各部门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和执行函告制度。

  (二)调结构促转型,经济运行态势在强基蓄劲中稳固向好

  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和撬动作用,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加速显现,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经济运行态势稳固向好。

  减税降费“加力”。积极创造宽松的营商环境,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保障税率调整、小微企业减免、出口退税等各项政策落实有力,全年共减免税收63403万元。积极引导企业预期和增强市场信心,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停免征或调整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排污费、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年减轻社会负担3725万元。

  财政政策“提效”。贯彻落实工业经济稳定发展措施和“工业制造2025”产业政策,发挥产业引导基金杠杆作用。安排2828万元实施“人才港湾”计划,推动南安人才实现总量倍增。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实现五大国有集团公司的资源整合和改制重组。实施普惠性与差异性相结合的产业扶持机制,推进“泉州芯谷”南安园区项目建设,积极扶大做强我市重点产业、重点基地,全年争取上级各项专项补助资金4834万元,兑付本级各项企业优惠政策资金5.4亿元,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补短板促均衡,民生社会福祉在共建共享中持续增进

  支持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优先保障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公共事业等民生和重点事业资金需求,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48件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完成。2018年全市民生相关支出5358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6%。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本级农林水支出43384万元,增长17.4%。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加大精准脱贫财政支持力度,争取中央及省市扶贫资金6263万元,本级统筹安排扶贫开发资金3528万元。安排本级专项资金18649万元,并积极筹措上级及整合其他资金36418万元用于 “三农”重点工作,保障“两高”和城镇重要通道沿线环境整治。安排财政奖补资金3511万元,推进159个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投入598万元创建51个“和谐村”,筹集11453万元助推“五大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

  促进教科文事业发展。本级教科文支出181604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4.3%,增长10.4%,全面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安排3002万元用于6个教育资源整合提升项目建设,争取省级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3931万元,全面改薄省级专项补助2755万元用于全市397所中小学校校舍、室外运动场建设及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安排1409万元补助资金用于168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实施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公办职校示范性现代培育项目。落实教育助学政策配套资金599万元,确保国家助学政策落到实处。加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自主创新、科技特派员、知识产权、科普经费等支出,推动文化体育繁荣发展。

  健全社保服务体系。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24万元,下降20.3%,若剔除2017年清算2014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一次性支出21917万元,则同比增长6.0%。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576元和420元提高到600元,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每年每月补助826元,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每年每月补助940元。为全市3.4万位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发放高龄津贴,推进多层次全覆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本级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14227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6686万元。

  深化卫计体制改革。本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223万元,比增13.5%。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按人均55元安排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全年拨付本级配套3298万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拨付补助资金1927万元。加大医疗卫生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000万元用于市医院新院区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对丙类卫生院人员经费给予全额保障。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拨付计生专项经费7179万元。

  提升城乡宜居建设。本级城乡社区和节能环保支出25491万元,下降66.4%,若同口径剔除新增一般债券支出52647万元,则同比增长9.5%。投入6724万元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河长制工作,提前完成报废黄标车任务,改善城乡宜居环境。投入5316万元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山区乡镇公路建设支持力度。其中,实施英都至翔云(大岭公路)改建9公里,生命防护工程73公里,农村公路提升工程34公里,养护公里2953公里。按村居户籍人口数每人52元标准投入9158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惠及全市163万人。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方便市民绿色环保健康出行。统筹安排4347万元,推进城乡石结构房屋及农村危房改造96户。支持传统戏曲、图书馆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进基层,丰富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贯彻全民健身战略,支持城乡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强化社会综合治理。本级公共安全支出35517万元,增长1.3%。投入“平安南安”活动资金2205万元,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安排综治维稳、禁毒、信访、救助等专项工作经费7205万元,推进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扎实开展。投入6512万元支持市法院审判大楼、市检察院技侦大楼、市公安局技侦用房和看守所等建设。提升食品安全质量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全市共41.9万户实施城乡家庭免费参保平安家庭保险。推动智慧化城市管理,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创新城市治理方式。

  (四)兼统筹促优化,重点建设项目在系统推进中攻坚克难

  新增债券加快发行,统筹有限资金及时用于补短板、增后劲的重点项目上,促进高效投资、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提供有效支撑。

  保障项目资金需求。支持补短板工程实施,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通过多渠道筹集调度各项资金973298万元支持重点项目,其中:公路项目41207万元、铁路项目13024万元、安置房项目2126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882764万元、土地整治15041万元,有效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加大PPP模式规范推广,现有8个PPP项目入选财政部项目库,项目总投资117.3亿元,已累计获得上级奖补资金4272万元。已开工7个PPP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资88.2亿元。

  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与预算管理,集中梳理全口径债务,建立月报制度,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优化政府债务结构,推进债务风险监管常态化,实现“增债不增风险”。加强投融资平台的管理,引导市属五大集团公司做好市场化运营和市场化融资。全年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28.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156853万元、置换债券资金132169万元,切实减轻项目单位资金筹措和还贷压力。

  (五)重绩效促改革,现代财政制度在大胆探索中有序推进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预算科学精准管理,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做好社会保障缴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有序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国库直接支付电子化改革走在全省前列,推进财政授权支付电子化线上运行,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全覆盖,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程序。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

  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监控+自评”全流程覆盖率100%,涉及项目216个、金额233604万元,并在网上公开绩效目标和自评报告。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纳入政府效能绩效考评工作体系。选取部分项目实施重点评价,对4个市直部门进行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财政监督持续加强。开展“1+X”和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扶贫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种专项资金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决算公开内容,实现全口径预决算公开,促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政府采购改革逐步深入。建立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年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总成交金额23861万元,节约资金1732万元。持续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扩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范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金额1035万元,节约资金720万元,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严格工程预结算审核。完善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与招标重组审核中介名录库,加强审核现场勘查和中介机构管理。办结118个预算审核项目,送审金额295695万元,综合核减造价25031万元,综合核减率8.5%。办结76个结算审核项目,送审金额156858万元,核减7785万元,核减率5.0%。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着“三项矛盾”。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与刚性支出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二是上级政策纪律刚性要求与地方发展目标之间的矛盾;三是预算编制超前性与部门工作推进滞后性之间的矛盾。因此,市财政局将高度重视,继续深化财税改革,做大财政蛋糕,强化收支监管,提升资金绩效,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当前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形势下,2019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共同谱写南安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国7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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