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强化晋江干流金鸡拦河闸水域区环境保护,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发布本通告,现解读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均对“三无”船舶管理做出相关规定,依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通告清理、取缔范围及对象。
二、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第二款第二项第5点、第二款第三项第3点和第三款第一项第2点制定本通告第三条“从2021年11月18日起开始集中清理,依法取缔”。
三、依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第三款第四项制定本通告第四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福建省政府
泉州区(县)市
政府部门网站
乡镇街道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3505830011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闽ICP备11023440号-1
版权所有:@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email@nanan.gov.cn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