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取缔晋江干流金鸡拦河闸库区范围内“三无”船舶的通告_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_南安市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21-00270
  • 备注/文号:南政〔2021〕42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1
  • 有效性:有效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取缔晋江干流金鸡拦河闸库区范围内“三无”船舶的通告
时间:2021-11-12 09:35

  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强化晋江干流金鸡拦河闸水域区环境保护,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经南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晋江干流金鸡拦河闸库区水域“三无”船舶进行清理、取缔。现通告如下:

  一、清理、取缔范围:晋江干流金鸡拦河闸库区水域(涉及旭山、双溪、素雅、溪丰、丰州及金山、杏埔、仙河等8个村居)。

  二、清理、取缔对象:晋江干流金鸡拦河闸库区水域所有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等。

  三、清理、取缔时限:从2021年11月18日起开始集中清理,依法取缔。

  四、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南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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