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2-0101-2026-00015
    • 备注/文号:南诗政〔2026〕48号
    • 发布机构:诗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3
    诗山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6-06-03 16:48

    各村委会:

      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南农〔2026〕100号)精神,现下达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508666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要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规〔2025〕1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进一步加大扶持粮食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6〕1号)和《诗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南诗政〔2026〕10号)精神,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各项工作。

      二、南安市下达给我镇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508666元。经农户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审核,汇总全市2026年应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面积后,我镇应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面积15378.4亩,按90.78元/亩的补贴标准分配;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种植粮食作物耕地面积在30亩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3户,实际种植粮食的耕地面积275.28亩,其中种植单季粮食125.28亩,种植双季粮食150亩。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进一步加大扶持粮食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6〕1号)精神,对相对连片30亩以上规模种植粮食(包括稻谷、甘薯、马铃薯、小麦、大豆、杂豆、玉米、高粱等)的农业经营主体或个人,从上级转移支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切块安排奖励:种植单季粮食的按实际种植的耕地面积每亩给予奖励300元、种植两季及以上粮食的按实际种植的耕地面积每亩给予奖励500元。

      三、2026年我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一卡通”统一发放到农民手中,并确保补贴资金于6月10日前及时足额兑付到位。在资金发放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明细表》(附件3)和公示材料报送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邮箱:ssny103@163.com,各村也要有纸质存档备查。

      四、各村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标准、金额必须张榜公布,如有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的,代交水稻保险面积及保费金额也一并公示。村级公示由镇政府负责,由镇政府工作人员负责到村张贴。如果公示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更新公示,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做到补贴兑付公开、公平、公正。

      五、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杜绝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附件: 1. 诗山镇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2. 诗山镇2026年规模种粮主体叠加补助资金分配表

      3. 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明细表

     

     

     诗山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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