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2-0101-2024-00023
    • 备注/文号:南诗政〔2024〕85号
    • 发布机构:诗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9
    诗山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7-09 12:12

    各村委会、农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06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现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434987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场要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0〕3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4〕5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南农〔2023〕532号)和《诗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提前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南诗政〔2023〕177号)精神,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各项工作。

      二、南安市下达给我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434987元。经农户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审核后,汇总全市2024年应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面积后,我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面积15479.39亩;承包耕地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2户,实际种植粮食的耕地面积380亩,其中种植单季粮食190亩,种植双季粮食190亩。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4〕5号)精神,对相对连片20亩以上规模种植粮食(包括稻谷、甘薯、马铃薯、小麦、大豆、杂豆、玉米、高粱等)的农业经营主体或个人,从上级转移支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切块给予种植单季粮食的按实际面积每亩给予奖励200元,给予种植双季粮食的按实际面积每亩给予奖励400元。南安切块后将114000元用于奖励我镇2户种粮大户(详见附表);1320987元补贴资金用于15479.39亩应补耕地面积,每亩按85.33元的补贴标准分配。

      三、2024年我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仍采取“一卡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并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全部录入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请各村、场于6月23日前将《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明细表》和公示材料发到邮箱ssny103@163.com,同时将两份纸质的《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明细表》盖章后送镇103室,各村、场也要有纸质存档备查。

      四、各村、场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标准、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村级公示由乡镇政府负责,由乡镇政府工作人员负责到村张贴。如果公示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更新公示,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做到补贴兑付公开、公平、公正。

      五、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附件: 1. 诗山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2. 诗山镇2024年种粮大户叠加补助资金分配表

      3.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明细表

      

     

    诗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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