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19-00107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19〕21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7
    关于下达2019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南安市级配套资金的函
    时间:2019-09-29 15:59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市级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373号)要求,现将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南安市级配套资金175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涉及两高整治范围内的7个村(丰州镇的西华村和后田村、霞美镇的四甲村和四黄村、水头镇大盈村和龙风村、石井镇的古山村)的配套资金175万元将通过人居环境整治办另行下拨。具体补助明细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相关乡镇(街道)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全面掌握建设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项目业主,防止资金滞留,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2. 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房整治和农村公厕新建改造四项工作,推进房前屋后环境改善提升,不得用于大广场、大公园、大村庄标志、大亭子(牌坊、门楼、栈道)、河道边石栏杆、铺大理石等形象工程建设。

      3.请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指导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4.对于经考核验收不合格或没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村庄,省里将通报批评,并扣回省级补助资金,同时还将酌减下一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数。

      附件: 2019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南安市级配套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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