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4-0101-2025-00026
- 备注/文号:南文体旅〔2025〕8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6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非遗项目保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发展,创新非遗传播载体和形式,我局开展南安市首批非遗展演示范点评估认定工作。经评估,决定命名南安市闽风南韵文化传承中心等11家单位为“南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示范点”(具体名单见附件)并予以授牌。
希望各非遗展演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升非遗传承传播和宣传推广水平,创新开发更多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文化体验产品,为促进我市非遗传承、乡村振兴以及文旅融合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南安市首批非遗展演示范点名单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