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5-00076
- 备注/文号:南水〔2025〕23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5
码头镇、东田镇、洪濑镇、罗东镇、官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63号)精神,现将2025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1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用于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作。请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绩效跟踪,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
2.2025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水利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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