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437
    • 备注/文号:南农规〔2025〕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9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时间:2025-12-19 08:58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南政办明传〔2025〕2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以农业农村局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详见附件1)。

      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详见附件2)。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南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标注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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