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26-00202
- 备注/文号:南民〔2026〕9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12
有关乡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为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县域养老服务提升计划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6〕39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县域养老服务提升计划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泉财 社指〔2026〕92号)文件精神,现下拨支持老年助餐服务项目资金10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各地具有一定服务规模、运营相对稳定成熟的老年助餐点购置或更新相关设施设备,并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引导建立可持续、可推广复制的运营机制与模式,每个助餐点给予2万元补助。
二、工作要求
1.请有关乡镇(街道)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对获得补助的长者食堂(助餐点)有效运营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建立可持续、可推广复制的运营机制与模式。
2.请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将资金尽快落实到位,不得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奖补资金收入列入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第1100499项“其他收入”科目,支出列入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附件: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助餐服务项目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民政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6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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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