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3-0101-2026-00012
- 备注/文号:南工信〔2026〕3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02
局各有关科室:
现将《南安市工信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按照本工作计划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一、关于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实施的主要内容、步骤与主体安排
具体按《南安市工信局2026年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表》执行(详见附件1)。
二、主要工作要求
1.随机抽取工作。局各相关职能业务科室按时间节点进行摇号,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摇号时,由法规科牵头,邀请办公室人员对摇号过程实施现场见证,并对摇号现场实施拍照留痕。按要求填写好《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记录表》(附件6),由局法规科备案。
2.现场检查工作。现场检查过程中要规范检查程序,重点把握八个环节:一是开展检查前,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检查事项、检查内容,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二是实施检查过程中,要据实做好检查笔录、音像记录等。三是现场检查应当制作《行政监督检查工作记录表》,详细填写检查内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结果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检查结果应依法进行公示。四是实施行政监督检查,不得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不得检查与执法活动无关的物品,避免对被检查的场所、设施和物品造成不必要的损坏。五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的,应制作《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附上《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并进行音像记录。六是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后,及时进行核查。七是检查结束后,对每家被抽查对象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八是要规范行政检查文书格式,严格按照执法文书要求制作检查案卷。检查过程中涉及的笔录、通知书、记录表和检查报告等均要进行记录和归档,并报法规科备案。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在省一体化执法平台(“闽执法”平台)上,按照执法流程,计算记录执法情况,填写相关文书。
3.实施结果通报和公示工作。检查结束后,综合各检查对象情况,形成本次随机抽查总体情况。并应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南安市工信局“双随机”抽查实施情况公示表》(详见附件10),推送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4.结果应用工作。一是对抽查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的监管对象,局相关业务科室应在其涉及项目资金安排,审批项目办理,龙头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等方面应予更严格的把关审查。二是对于抽查检查结果好的监管对象,局相关业务科室应在其涉及上述事项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体现奖优罚劣的警示效果。
附件:1、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表
2、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
4、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5、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双随机”抽查摇号情况登记表
6、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笔录
7、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文书现场证据材料(相片)
8、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文书责令改正(整改)通知书
9、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文书“双随机”抽查报告
10、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双随机”抽查实施情况公示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