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19-00807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19〕10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27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桥园区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准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桥园区再生水厂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和保护官桥园区水环境现状,提高当地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桥园区再生水厂项目(项目编码:2018-350583-78-02-009034),项目单位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桥园区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位于官桥园区进区大道与规划南五路交叉口东南侧。
三、项目用地面积4.51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及园区内配套管线工程两部分。(一)污水处理厂:总规模3 万m3/d,项目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建设规模1万m3/d,远期根据水量增长情况,适时建设另外2万m3/d规模的处理构筑物。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2/O+MBR膜池处理工艺;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处理池工艺。构筑物包括:粗格栅间、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膜格栅池、水解池、A2/O生物池、MBR膜池、MBR设备间、鼓风机房、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加药间、接触消毒池、回用水泵房等;辅助建筑物包括:综合楼、配电中心、机修车间、仓库、车库、传达室等;(二)配套管线工程:东西主干道(西五路到东二路段)、西三路(东西主干道至园区中路段)、东一路(东西主干道至园区中路段)、东二路(东西主干道至园区中路段)建设给水与污水管道。南北大道园区(南九路至园区一路段)建设给水管道,南北大道(南九路至园区中路段)建设污水管道。
四、项目总投资为22734.8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司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和运营应切实落实好项目申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和要求,确保符合有关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技术规范。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环保要求设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南国土资预〔2019〕44号)、南安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583201400061)。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审批等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实施过程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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