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6-00019
- 备注/文号:南财〔2026〕10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08
九都镇、英都镇党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镇推进奖补)的通知》(泉财农〔2026〕19号)精神,现下达2026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镇推进奖补)50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科目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表。
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做好绩效跟踪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6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镇推进奖补)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2. 2026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镇推进奖补)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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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