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5-00055
    • 备注/文号:南财〔2025〕19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5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集体经济薄弱村 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9-15 15:15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集体经济薄弱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泉财农〔2025〕231号)精神,现下达2025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集体经济薄弱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210万元。款列“2130599”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部门经济科目列“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表。

      请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要求管理使用本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做好绩效跟踪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集体经济薄弱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分配表

      2. 2025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集体经济薄弱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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