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5-00041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8
    南安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时间:2025-07-15 09:10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

      (一)市属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末,市属五大集团公司和芯谷公司资产总额953.4亿元,负债617.68亿元,所有者权益335.71亿元,资产负债率64.79%,比上年上升3.17个百分点,营业收入79.82亿元,净利润5.56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末,全市投资入股的金融企业共4户,包含国有参股的金融机构3户,国有全资的金融机构1户。累计投资3家参股银行共27309.49万元,2023年度分红1220.82万元,其中:投资南安农商银行14000万元,分红1154.20万元;投资泉州农商银行2280万元,分红49.99万元;投资泉州银行11029.49万元,2023年度未分红。国有全资金融企业(贸工农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总额27983.02万元,负债6195.18万元,所有者权益21787.8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81.02万元,净利润661.83万元,比上年增加538.65万元,上缴税金总额12.71万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末,纳入我市资产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71户,独立编制机构数603个,资产总额164.72亿元,负债总额78.02亿元,净资产86.70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3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20.31万公顷(不含沿海滩涂);林地面积10.5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2.89%;全市境内已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共15个矿种;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约为17.37亿立方米;全市海岸线长44.65公里(2019新修测岸线),海域面积6156公顷;无居民海岛数量11个,面积8.8657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市属企业国有资产

      1.聚焦主责主业。一是积极参与全市十大工程、百项重点项目建设,承接重点项目241个,总投资1609.09亿元,2024年计划投资288.4亿元,全年完成投资298.88亿元。二是推动银企合作加大金融支持,年度融资173.5亿元,其中发债66.54亿元。

      2.聚焦转型升级。一是做好集团公司内部整合重组,依照业务相关性原则,清理合并下属企业50家,初步形成较为精简、优化的组织架构。二是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做好投资各项工作,审核审批1个、备案17个投资项目。三是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运营,全年审批市属国有企业招租申请共计334项,办理公开转让资产审批10项。

      3.聚焦机制焕新。一是优化业绩考核和薪酬激励机制,健全业绩导向的市场化分配和激励机制,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和内部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优化重要子企业收入分配管控,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激励机制。二是积极推动国企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南安市属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南安市属国有企业现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217人,其中:高级职称28人、中级189人,列位市级高层次人才47人。

      4.聚焦效能提升。一是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2024年度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0000万元,下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00万元。二是印发《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处置和防范应对工作,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三是督促市属国企加强贸易业务风险管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规范贸易业务行为,建立健全贸易业务内控体系。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所出资企业招投标及采购工作意见》,明确招投标主体责任,强化招投标采购内控管理。五是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构建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国资监管大格局。

      5.聚焦党建赋能。一是强化党建统领,持续抓好政治铸魂。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推动党的理论进项目、进车间、进班组,夯实思想基础。二是强化考核牵引,抓实党建责任落地。建立健全党建综合考核体系,推动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有机融合。三是强化廉政履职,纵深推进清廉国企建设。高标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各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员干部赴泉州监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现场警示教育。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依法履职,规范运营。南翼置业集团、能源工贸集团作为股东代表,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及时了解参股银行存贷款情况及财务情况,跟踪不良贷款率,每年度参加股东大会,审议相关金融机构经营发展情况,履职股东职责,及时掌握企业日常经营等情况,分析企业风险状况及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2.完善机制,防控风险。近几年,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各项措施,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加强信用风险管控,及时化解和处置各项不良贷款。2024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1.完善资产系统信息监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夯实资产数据基础,提升资产数据质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资产数据治理工作,指导督促各资产管理单位完善各类资产卡片信息,筑牢信息化管理根基。在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逐步完善下,资产报废、调拨、转让等资产处置流程监管更加及时、准确、有效。2024年度,通过资产系统审批61个单位报废资产金额604.03万元,14个单位无偿划转资产金额2562.83万元。

      2.组织工作人员专业培训。每年组织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化培训,本年度的培训内容包括资产日常管理、数据治理及年报编报前置工作等方面,详细讲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理论知识和资产系统的部分操作细节,有效提高了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持续推进资产盘活工作。继续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清理盘活工作,梳理闲置资产清单,全面厘清闲置国有资产家底,逐个研究盘活方案。进一步丰富盘活措施,能租则租、能售则售、需改则改,采取功能置换、统一管理,从市场化开发、资产改造升级等方面,将经营性资产划转国有企业或合作开发,如将我市国有水库和12个国有农贸市场等具有经营效益的资产公开转让给市属国有企业经营开发,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入。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国土空间规划更加系统优化。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正式获批并实施,370个村庄规划完成省厅入库312个,驻村规划师试点经验获省资源厅行文推广。将成功文化产业园、国道324改线南安洪濑至水头段工程、泉厦空港产业园等项目纳入优化调整成果。

      2.资源要素保障更加高效精准。一是开展专班服务,成立用地报批全流程服务中心,印发农转征流程优化文件,压缩规划编制审批环节。二是助力生态恢复,完成科院南路、滨海大道西段、安海湾(水头片区)生态修复工程—护岸工程等3个填海项目用海审批。三是推进用地出让,建立工业用地动态供给制度和房地产项目跟踪协调服务机制,全年供应用地用海54宗。四是落实“三权分置”,全面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优化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程序,建立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信息定期共享机制。五是加强森林监管,推行“地空天”一体的全方位、全区域森林资源监管体系。六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认真落实超总量暂批和限批规定,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3.资源盘活利用更加节约集约。一是推进低效用地盘活利用试点工作,出台“工改工”“工改商”、边角地盘活利用等政策。创新法拍工业用地处置方式,“府院联动”破解法拍工业用地“办证难”问题。二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九牧智能家用机器人产业园等重大项目落地填海区,盘活存量海域,拓展泉州南翼新城产业空间,强化泉厦产业协作,助力闽西南片区协同发展。

      4.自然资源保护更加规范严厉。一是持续加压违法图斑整改,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43宗,处置省卫片图斑868宗,完成历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70宗,2020年和2021年督察挂账问题已全部上报销号。二是全力推进涉林图斑整治,建立林长制协作部门和乡镇(街道)认真执行图斑整改会商机制,将整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督导问责,强力推进整改工作。三是扎实开展矿山综合整治,2024年发现并打击取缔无证矿山4个,查处违法采矿22宗,移送公安机关21宗。四是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形成行政履职与刑事打击、检察监督同向发力、同心守护绿水青山的生态保护格局。

      5.营商环境优化更加高效便民。优化提高审批效率,推动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创新提升登记服务,常态化开展“无还本续贷”,协助29家企业融资;先行先试开展“预告登记”新模式,完成泉州首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延长清理补办时限、扩大处理范围,化解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上线“掌上委托见证系统”,提供服务2474宗,获国务院行文推广。

      6.生态文明治理更加深入全面。一是持续抓好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引入省市土地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专家、高工指导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二是完成泉州芯谷石井临港高新区B片区生态保护修复,护岸整治4.75千米、水系湿地修复11.6公顷,海堤加固3.3千米。三是推动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1号12号泊位项目按照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修复。四是实施国土绿化行动,超额完成植树造林、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和“海丝”国土绿化试点项目。推进重点区域的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建设,持续优化树种材种结构。推动市直单位与挂钩乡镇对接共建义务植树基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设泉州市级邻里绿美家园项目3个、乡村绿化提升行动项目11个,完成南安市乡村绿化美化宜居项目20个。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属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由于经济环境影响、历史遗留问题和资产状态,仍存在部分资产长期闲置,需要进一步探索资产盘活路径和方式,全力破解资产闲置问题。二是市属国企普遍存在经营性项目投资收益水平不高,盈利能力较弱,偿债能力不足,市场运作能力有待提升。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国有资本在参股银行的占比较低,在履职股东职责,审议相关金融机构经营发展情况时,公有制经济影响力略显匮乏。二是银行对担保贷款业务热情不高,偏好抵押贷款,全市担保贷款占比不足1%。大部分银行对银担风险共担要求执行不到位,制约贸工农融资担保公司做大做强。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资产盘活方面,优质资产已基本消化,剩余待盘活的国有房产存在权证不齐、产权纠纷、区位条件差、楼房老旧等问题,以及受宏观经济波动及房地产行业调整影响,市场对存量资产的收购、租赁需求减弱,投资者投资意愿不高。二是资产管理方面,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够重视,管理职责未明确,分工不清晰、变动频繁,日常管理浮于表面,账目与实物长期未核对导致差异累积,继而出现底数不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三是资产配置方面,缺乏科学配置,资产配置与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衔接不够紧密,公物仓尚未建立,利用低效、闲置资产的手段方式比较单一,资产开放共享共用程度不够高,对跨部门、跨层级的资产调拨效率较低,统筹调配机制不够通畅。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面临耕地保护政策新挑战。2025年耕地责任制考核新规定,我市多数乡镇仍处于“等政策、等部署”的被动状态,部分补充耕地项目停留在招投标阶段,形势严峻。二是违法形势仍未有效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尚未全部整改,卫片整改压力大,进度缓慢。三是批而未供任务推进难,剩余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仍较多,个别项目因群众征迁意愿不高、企业投资意愿下降、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等原因,任务推进迟缓。四是规划矛盾问题突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还在调整中。五是“重发展、轻保护”思想一定程度存在,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不够深刻,在贯彻落实上还有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市属企业国有资产

      1.完善项目运作流程。一是强化项目建设与后期运营衔接,力促竣工即投产、建成即使用、产出即见效,尽早缓解资金压力。二是完善项目投资决策工作机制,让投资决策程序更规范,项目谋划更科学精准,从源头把控立项成本。三是健全项目后评价结果运用机制,促使市属企业项目投资决策源头端、项目建设过程端与项目运营效益端形成闭环,对工程项目进行全周期管理,多途径降低项目综合成本、提升综合效益。

      2.紧抓资金运行过程。充分利用政府债券、项目贷款、流动性贷款等手段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积极对接银行机构,降低融资成本,合理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偿债压力。科学制定年度资金预算,严格规范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统一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资金管理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堵塞资金日常管理漏洞,增强企业防范化解资金安全风险能力。

      3.推进管理制度改革。推动职务、人员、收入制度改革,调动员工干事积极性。推动管理架构重建,科学精简机构数,推行定责定岗定员管理,严格控制用工总量,盘活人力资源存量;规范员工市场化退出程序,优化人员结构。加快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优化薪酬分配结构;完善绩效考核办法,以业绩为导向,推行经营业绩与员工绩效强挂钩,将薪酬资源向关键岗位、绩优人员倾斜。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鼓励企业引进紧缺型高端和实用型人才。加强国有企业人才建设力度,引导年轻干部职工勇担当、勤奋斗。

      4.落实主体责任管理。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厘清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严格落实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要求,推动经营决策系统更加高效科学。围绕目标制定经营计划,明确各经营主体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和监督落实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加强生产经营各环节风险隐患排查,梳理制度漏洞,完善业务风控流程管理制度,规范内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明确企业工作方向。在主责主业上,推动动态管理,科学核定各企业主业,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各项资源向主责主业、优势产业集中,加快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在非主业、非优势业务上,加强深挖资产创效潜能,通过摸清资产底数及情况,制定资产处理方案,抓好无效资产、低效资产的处置,探索多样化资产盘活方式,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资产增效、企业增收。

      6.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国企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努力在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上有新提升。提升国企党建特色品牌,推进国企党建与深化改革、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实施国有企业党建协同联建,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实效性强的联建活动。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健全国有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完善法人治理机制,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内控制度,切实提高市场化运作管理水平。

      2.加大对参股银行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存贷款情况以及不良贷款率跟踪机制,聚焦参股银行财务状况,推进常态化风险管控,狠抓大额风险压降,严控小额不良新增,保障国有资本安全。

      3.完善金融资本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参股、控股的金融机构的管理,督促各集团公司将金融资本管理作为集团财务管理工作重心,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工作报告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状况,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1.严控新增资产配置。坚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严格履行过紧日子要求,以最精简的资产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严格落实资产存量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机制,指导督促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到期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应该继续使用,切实做到物尽其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2.彻底摸清资产底数。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资产清查工作,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结构、分布、使用状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并按照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完善资产数据信息,确保账实相符、账卡相符、数据准确。对清查发现的资产管理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范管理,提质增效。

      3.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将闲置、低效资产通过调剂使用、共享共用、出租出售等方式盘活利用,相关收入及时上缴国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持续加强与市属国有企业的联动,将经营性资产、长期闲置资产划拨至市属国有企业或进行置换,由市属国有企业发挥市场化经营、统一化经营的优势,充分发挥资产的经济效益,并壮大国企资产体量。

      4.推进资产共享共用。督促指导各部门积极推进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整合,全面清查盘点可调剂利用的闲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制度,避免资产重复配置、造成闲置,最大化提高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2025年要紧盯耕地保护目标,坚决扛起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责任落实。加强耕地源头管控,从严管控耕地流向,强化日常巡查监管。指导乡镇对照宜耕图斑,全力推动耕地恢复工作,保障项目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需求,确保耕地进出平衡。

      2.加强执法监察力度。科学运用自然资源全系统监管平台,深化自然资源共用共管共责机制,提升巡查发现率;加快推进督察反馈问题和卫片整改;健全公检法司等部门协作机制,对涉及耕地、永农、保护地、矿产资源等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立案侦查。

      3.提升规划管控水平。一是提升规划覆盖率。加快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展,全面摸清开发边界内外规划覆盖空白区域,提升规划覆盖率。二是建立规划审批“一张图”。全面收集国土、林业、水利、生态环境、文物、交通、市政等各类规划数据,加大多规合一整合力度,提升规划管控能力。

      4.推动低效用地盘活。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片区项目建设,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梳理更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单,按照“一宗一策,分类处置”的原则逐一处置,并建立健全存量土地盘活激励和联合招商机制,支持企业通过“工改工”“工改商”、边角地盘活利用等政策盘活闲置土地。

      5.强化生态修复治理。一是持续跟踪和督促各乡镇开展2025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和实施。二是规范集约节约用海,加快推进历史围填海遗留问题处置。三是完善生态预防机制,拓展完善信息化、网格化、责任化监管措施,形成常态防控和综合执法合力,扎实落实生态环境监管保护。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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