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未就业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机制的通知
南政办规〔2023〕1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南安市未就业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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