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8-0101-2024-00007
- 备注/文号:南省政〔2024〕18号
- 发布机构:省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6
各村(居)委会、老年协会、卫生所(室),省新镇卫生院:
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推进建设和谐省新,体现镇党委、政府对特殊人群的关心与爱护,我镇将于2024年3月4日至4月26日组织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下乡开展2024年度第一轮免费为老年人暨慢性病患者健康体检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 通过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全面了解老年人群重点疾病患病情况,为未建立健康档案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2. 根据受检者健康情况制定科学的干预策略与健康促进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3. 对重点人群、特殊人群进行跟踪随访管理,宣传相关卫生知识,对不良卫生行为进行干预,进一步提高辖区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内容
(一)体检时间、体检机构及场所
体检时间:3月4日至4月26日每天上午,下午不进行体检,体检反馈在体检一周后下午。省新镇卫生院成立老年人体检工作小组,由卫生院组织人员、携带体检设备和器材,采取以村(居)为单位通知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的方式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及体检反馈地点)详见附表。
(二)体检对象
全镇辖区内各村(居)2024年12月31日前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及已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慢病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三)健康体检项目及步骤:
1. 体检项目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体格检查。包括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
(3)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B超和心电图检测。
(4)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5)健康指导。告知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2. 工作步骤
(1)宣传。各村(居)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老年居民了解健康体检的惠民政策和意义,主动积极参与。驻村工作人员负责督促落实,提高免费健康体检对象的到位率。
(2)告知。由各村(居)做好摸底登记工作,并协助发放《老年人体检通知单》,受检人员携带通知单、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本人或者联系人电话按规定时间到体检地点参加体检,如有行动不便者建议由家人陪同前往。同时请受检人员和陪同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按顺序参加体检。
(3)健康体检。体检小组按流程和相关要求实施健康体检,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
(4)汇总反馈。健康体检结束后,临床医生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填写体检反馈单,体检结束后7天内交给村卫生所,以村(居)为单位进行汇总后由村(居)将体检结果反馈给受检人员。
(5)上报。由镇卫生院按照有关要求,将体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镇卫健办。
三、工作操作流程
1. 对已建有健康档案的人员,将体检情况录入电子档案并更新。
2. 对未建健康档案的人员,建立健康档案,纳入管理。
3. 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要及时发放好体检结果通知。
4. 按要求完成好中医辨证问卷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各村(居)要加大宣传力度,由行政村医生负责对辖区内老年人进行摸底、各村(居)委会安排协助发放体检通知和体检当天的组织工作。至少要提前2天将体检通知送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人、慢病患者,并告知体检当天空腹(不吃早饭、不喝水),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体检通知单及通讯方式(手机电话号码),体检结束后每人可免费领取早餐一份。
2. 各村(居)要按照安排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老年人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必要时采取接送方式,接送时注意老人的安全,届时卫生院也将安排专车于指定地点进行接送。同时提前安排好场地及准备接线板、桌子、椅子、床等,指定专人及乡村医生负责协调联系工作。
3. 镇卫生院要及时将体检信息反馈给受检者,根据体检结果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对发现的高危人群、慢病患者要纳入相应的慢病管理,同时根据中医体质辨识结果进行中医保健指导。
4. 未建立健康档案的老年人要及时建档并纳入老年人健康管理。要及时将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录入电子档案系统,并录入随访服务记录表。
5. 健康体检表要求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要清晰,书写要工整。
6. 各村(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质量。各村(居)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必须完成73%以上,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100%。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村级绩效考核。
附件:省新镇2024年第一轮老年人暨慢性病患者体检时间地点安排表
省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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