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5-0101-2021-00063
    • 备注/文号:南水政〔2021〕167号
    • 发布机构:水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7
    水头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做好冬春季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11-27 09:26

    各村(社区)委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做好冬春季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南安委〔2021〕36号)文件要求,为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举一反三抓好事故防范,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冬季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请各村(社区)、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取消双休返岗,抓好贯彻落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并按照网格化要求对辖区内自建房加工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以及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宾馆饭店、餐饮店铺、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冬季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做好冬春季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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