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9-0101-2023-00015
- 备注/文号:眉政办〔2023〕9号
- 发布机构:眉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10
各村委会:
根据《眉山乡进一步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眉政〔2023〕30号)要求,乡环境卫生考评中心组织对各村9月份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暗访,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本月暗访考评发现,存在家禽家畜未圈养,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杂物堆放凌乱或随意无序占用公共区域,公共绿地管养差、杂草丛生,硬化路面脏污(含积浮土、禽畜排泄物等),个别村村容村貌观感差等问题。
二、奖惩事项
对当月考评综合成绩优秀的进行奖励(分数至少以及包括90分以上),第一名观音村96.5分奖励2000元、第二名大眉村93分奖励1500元、第三名外寨村92.3分奖励1000元;最后一名观山村90.5分,根据考评方案要求分数低于89分(含89分),并倒数第一的村罚款 2000 元,因此观山村此次不予罚款。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请各村加强职责范围内项目常态化整治,合力持续“穿透”攻坚,做好长效跟踪和管理;督促保洁公司落实责任,提高保洁质量和转运效率,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同时加大宣传,引导群众养成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的习惯。
附件:2023年9月眉山乡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分表
眉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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