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3-0101-2021-00019
- 备注/文号:美办〔2021〕3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1
各村(社区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令第16号《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及省档案局、省扶贫办《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闽档〔2020〕15号)精神,做好我街道脱贫攻坚档案移交接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省档案局、省扶贫办《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的通知》(闽档〔2021〕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
精准扶贫档案是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按照《福建省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详见附件1),归档范围为:县级行业部门按照综合管理、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脱贫、特殊载体5个类22项分别收集整理相关资料;镇(街道)按照综合管理、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脱贫、特殊载体5个类17项分别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行政村(社区)按照综合文件、贫困户文件(一户一档)2个类25项分别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二、明确移交要求
各村(社区居)委会应在2021年4月10日前完成2020年(含)以前精准扶贫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在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精准扶贫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并向街道扶贫办报送精准扶贫档案目录。村级一户一档由乡镇负责收集整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居)委会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大局,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收官工作整体部署,作为收官工作重要内容,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ny86285732@163.com),并在4月10日前完成村级档案资料的收集,并做好交接工作。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精准扶贫档案收集,于4月6日前将脱贫攻坚档案移交接收工作联络方式(附件2)报送扶贫办((联系电话:86280325)
附件:1.福建省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2.南安市脱贫攻坚档案移交接收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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