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1-0101-2021-00022
- 备注/文号:南康政〔2021〕78号
- 发布机构:康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8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安市关于“乡镇船舶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现将《康美镇船舶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行动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康美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康美镇船舶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镇开展乡镇船舶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6月至7月,利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整治全镇船舶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以下七种行为:
(一)非法捕捞、养殖,破坏渔业资源,如电、毒、炸鱼,违规捕捞鳗鱼苗等;
(二)非法从事营利性载客,如水上观光、摆渡、垂钓等;
(三)本辖区外乡镇船舶在我镇停泊、作业的;
(四)未纳入乡镇登记管理的,如“三无”船舶等;
(五)破坏流域生态资源的,如非法采砂、使用改装渔具抽吸河蚬等;
(六)擅自改造,改变船舶用途或生产作业方式的;
(七)未取得修造资质非法修造船舶。
三、整治区域
我镇辖区内水域(含东溪流域、水库、山围塘):重点打击使用改装渔具抽吸河蚬、捕捞鳗鱼苗,从事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三无”船舶。
四、组织领导
组 长:陈 锋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吴松岭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事
刘凤翔 交通干事
姚圣斌 派出所警务队长
洪振林 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李仕胜 水利站站长
各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等有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松岭同志担任。
五、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牵头,执法中队、交通、公安、水利等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开展每周不少于1次的综合性联合执法行动。联合行动要针对各地实际情况和存在突出问题,抓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打击突出违规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需市级协助,应及时报告市整治办,由市整治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联合执法。
对查获的违规船舶,由镇政府设点集中看管,视违法类型、情节轻重分别由相应主管部门予以责令限期整改或取缔拆解等行政处罚,涉及刑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公安部门对违规受罚群众闹事、阻挠执法、妨碍行政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镇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船包人”工作机制,依托镇、村力量,落实网格化监管,持续摸清船舶底数,实时掌握船舶动态,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要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保密,不断压缩船舶违法违规的空间。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本地、本行业的工作落实,及时解决问题,有力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强情报收集、信息共享、分析研判、精准执法、高效执法,形成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间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确保行刑衔接协调顺畅。
各村委会要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三无”船舶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于6月20日前将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联系人:吴松岭,联系电话:13599123589。
(三)加强宣传教育。坚持“边整治、边宣传”,“打击一起、教育一片”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警示活动,对重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报道,提高船舶从业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遵规守矩、违法必究”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报告机制。各相关部门对行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请示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加强会商和分析研判,及时调整行动策略,采取针对性措施,破解整治行动“中梗阻”问题。
附件:康美镇“三无”船舶统计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