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4-0101-2023-00006
    • 备注/文号:南九委〔2023〕51号
    • 发布机构:中共九都镇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9
    中共南安市九都镇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九都镇“文明家庭”及“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7-19 15:08

    各村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文明家庭”及“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以“激扬家国情奋斗新征程”为主题,在广泛开展寻找活动基础上,积极选树弘扬

      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的家庭典型,重点推荐一批在各行各业践行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的家庭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家庭成员争先锋、讲担当、比奋斗,把家庭梦融入国家富强梦;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助力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二、项目名称及推荐名额

      各村可推荐报送2户“文明家庭”,3名(对)“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根据村人口数量,人口较多的村可适当增加1-2户名额。

      三、推荐条件

      凡是在本镇居住1年以上,家庭成员或个人在爱党爱国、孝老爱亲、科学教子、热心公益、诚实守信,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勤劳致富、绿色低碳、清正廉洁、移风易俗、传承红色基因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或个人,均可参与活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家庭成员违法违纪;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不宜保留荣誉称号的行为。

      二、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7月15日-7月31日)。通过发放文件、会议布置、媒体宣传等形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各村要广泛宣传,确保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扩大活动的社会效应。

      2.报名推荐(8月1日-8月31日)。通过个人自荐、他人推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参评候选人须按要求填写“文明家庭”“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推荐表,经各村汇总后报镇宣传办。

      3.评选表彰(9月1日-9月30日)。镇宣传办联合相关部门对各村报送的“文明家庭”“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以现场查看和走访的形式逐户验收,通过严格审核后确定示范户。对于评选出的示范户授牌并在公众号“山水九都”张榜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挖掘典型。各村要深入群众发现典型,挖掘典型,把先进事迹“挖”出来,好的典型“树”起来,充分展现出榜样的力量,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向典型看齐,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推荐必须完成家庭资格审核审查、政审把关、社会公示等程序,确保事迹真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特点鲜明。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村于8月31日前向宣传办公室报送九都镇“文明家庭”及“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申报材料,材料包括:

      1.推荐表(附件1、2,纸质并同时报送电子版、盖章扫描版)

      2.每户候选家庭各2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图片规格不小于2M、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需配文字说明。(照片直接放在文件夹内并备注图片说明)

      联系人:黄敏珊

      邮 箱:najd2016@163.com

      附件:1、2023年九都镇“文明家庭”推荐表

      2、2023年九都镇“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推荐表

     

     

     中共九都镇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