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4-0101-2024-00007
- 备注/文号:南官政办〔2024〕12号
- 发布机构:官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8
各村(社区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官桥镇2024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官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官桥镇2024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防灾减灾的主动性,尽最大限度减轻灾害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本镇地质灾害调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防治灾害领导小组
组 长:蔡佳荣(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戴煌鹏(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郭振璋(镇党委秘书)
林亚惠(镇党委宣传委员)
陈俊生(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 员:张美蓉(镇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人)
黄 欣(官桥自然资源所所长)
蔡润桑(官桥医院院长)
李志彦(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
蔡剑峰(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水利站长)
郑 美(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洪祥集(驻和铺村工作队长)
李福泽(驻泗溪村工作队长)
黄锦宏(驻席里村工作队长)
洪祖电(官桥自然资源所科员)
洪珊珊(官桥自然资源所科员)
王认识(和铺村党委书记)
叶壬癸(泗溪村党委书记)
王钦源(席里村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官桥自然资源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欣兼任。
二、预案编制的依据
1.《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2.《南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4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南防指〔2024〕2号)
三、群众安全转移
1.信息运行:根据上级有关防治抗灾布置要求,精心组织、部署,由自然资源所负责通知相关村负责人(责任人),各相关村负责人(责任人)在接到信息后马上通知本村的具体灾害点所在群众。
2.安全转移信号:
警戒险情:各村负责人和挂钩村领导及各驻村工作队负责本辖区内的灾害点,及时通知到各家各户,并预先通知危险险情信号。
危险险情:除完成上述规定外,采用敲锣、广播、短信进行传播。
3.转移路线及注意事项:
①根据灾害点的不同情况,由各村对灾害点逐个进行预先拟定,其中包括疏散线路、人员安置情况(详见村级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②镇、村负责人应深入转移到安全地带的群众中及时处理具体工作,确保安全转移。
③各村要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受灾点安全转移,一是做好安保工作;二是协助抗灾救灾。
四、警报解除
当险情排除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络村负责人通知地灾户转移到安全地带居住,并密切关注动态。
附件:1.官桥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联系电话一览表
2.官桥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3.官桥镇2024年度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点一览表
4.村级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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