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3-0101-2019-00037
    • 备注/文号:南信〔2019〕2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9
    南安市信访局关于成立南安市信访局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9-08-29 15:04

    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大调解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南委办〔2019〕9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建立健全“3+N”联合调解网络体系>的通知》 (南委办〔2019〕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决定成立南安市信访局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黄潮水(政府办副主任 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杨锦晖(副局长)

      成 员:陈英华、陈柳生、陈齐军、黄翠蓉、杨旭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接访科,负责协调日常信访事务。

      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

      1、属于全省“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试点工作”中已明确规定的,不再纳入信访渠道,开展访调对接工作;

      2、到市政府办公场所反映诉求的,且第一时间未能确定职能部门进行协调办理的突发性、群体性民间纠纷;

      3、市委、市政府领导直接交由市联席办牵头调处的信访事项。

      下列信访事项不属于联合调解中心受理范围:

      1、依法应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作出处理,该政府部门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2、当事人对司法机关的判决、裁定不服的;

      3、其他不宜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的信访事项。

      

     

    南安市信访局

      2019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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