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24-00011
- 备注/文号:南卫〔2024〕5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5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方案》(泉医保南安〔2023〕18号)文件精神,鉴于南安市妇幼保健院、霞美镇卫生院、英都中心卫生院被确定为二级医疗机构,取得健康体检资质,为进一步推进健康体检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决定将南安市妇幼保健院、霞美镇卫生院、英都中心卫生院增设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定点体检机构。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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