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24-00009
    • 备注/文号:南医管办〔2024〕1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0
    南安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院长(书记)2023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4-10 17:06

    南安市总医院,南安市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康复院:

      根据《南安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对市直公立医院院长(书记)2023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南医管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市医管办抽调市财政、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绩效考核组,根据市直公立医院院长、书记2023年度的目标责任述职报告、自评报告等,以各单位后台数据为主,通过现场核查、查阅文件资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核实报表数据等方式进行,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评价细则,并结合日常运行监测情况、平时工作、各有关部门组织的不定期抽查情况和上级业务指导单位、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对各个项目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现将考核结果汇总通报如下:

      一、考核成绩

      南安市医院院长(书记)2023年度绩效考评原始成绩97.59分,单列加分项目4.2分,总分101.79分,为优秀等次;

      南安市中医院院长(书记)2023年度绩效考评原始成绩95.93分,单列加分项目5.8分,总分101.73分,为优秀等次;

      南安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书记)2023年度绩效考评原始成绩93.91分,单列加分项目3.95,总分97.86分,为优秀等次;

      南安市康复院院长(书记)2023年度绩效考评原始成绩91.49分,单列加分项目0.25,总分91.74分,为优秀等次。

      请各市直公立医院认真对照考核方案和考核成绩,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对考核现场反馈的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的短板项目进行整改,市医管办将把改进情况作为下一轮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考核结果运用

      1.院长(书记)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院长薪酬、任免、职称评聘、奖惩等挂钩。并视同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医院评审评价及单位工作人员薪酬、任免、职称评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奖惩等挂钩。

      2.市直公立医院院长(书记)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目标管理绩效年薪,扣除已预发部分后予以结算,多还少补,所需金额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附件: 1.市直公立综合医院院长(书记)2023年度绩效考核汇总表

      2.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书记)2023年度绩效考核汇总表

      3.市康复院院长(书记)2023年度绩效考核汇总表

      

    南安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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