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19-00085
    • 备注/文号:南卫〔2019〕16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0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南安市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9-10 17:33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经市卫生健康局研究,现将《南安市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南安市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9〕4号)、《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方案》(闽卫办基层〔2019〕3号)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的通知》(卫农卫发〔2008〕43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强化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健全完善考核机制,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再注册对象

      符合《办法》再注册条件,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满5年且需要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乡村医生。不包括在村卫生室从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三、符合再注册的条件

      (一)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聘用和执业的乡村医生;

      (二)立志行医规范、职业道德考核合格;

      (三)完成年度培训,考试合格;

      (四)符合《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

      四、再注册流程

      (一)宣传阶段(2019年9月9日至15日)

      由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书面、短信或微信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乡村医生宣传执业再注册的目的、意义和程序,确保通知到每一位乡村医生,要求每位乡医签名《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通知单》(附件5)。

      (二)申请阶段(2019年9月16日至30日)

      申请继续执业的乡村医生填写《乡村医生再注册执业申请审核表》,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再注册需要的相关材料后,由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报送我局。需提交下列资料:

      1.《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须按要求张贴申请人照片);

      2.《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申请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照1张(包括电子相片,用于制作电子证照);

      5.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还应提供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培训3—6个月考核合格材料;

      6.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拟再执业机构在审核表内注明续聘意见;

      7.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审核阶段(2019年10月1日—11月10日)

      市卫生健康局对提交的材料,按规定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为符合条件的办理再注册手续,并将乡村医生再注册情况及时更新到“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信息系统”,同时做好纸质材料存档。届时,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派出1至2名熟悉电脑人员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协助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汇总阶段(2019年11月11日至15日)

      市卫生健康局将负责全市乡村医生换证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凡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满5年或其他乡村医生从业证件,但已不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应收回原有证书进行注销,不再换发新证。

      (二)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执业再注册相关政策宣传告知,敦促在岗乡村医生及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三)加强乡村医生管理,将乡村医生业务考评、职业道德评定和依法执业等工作与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相结合。此次对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考核和培训情况由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收集《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审核表》送市卫生健康局(基妇科)进行评定。

      (四)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此次乡村医生再注册工作,收缴并初审申请人提交材料。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变相收取费用以及违法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等行为。

      (五)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将经审核准予再注册的名单在乡村医生执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布,新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将免费发放。

      (六)各单位除了收集换证对象提交材料外,还需汇总提交如下表格及相关材料:

      1.《2019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换证人员信息汇总表》;

      2.《2019年乡村医生原执业证书回收注销人员情况汇总表》;

      3.《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通知单》;

      4.《2019年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情况汇总表》;

      5.以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统一采集换证人员电子相片(拷贝至U盘,并备注村名、姓名)。

      联系人:王金艺、陈艳瑜,电话:0595--86387028,邮箱:kkkk808@163.com。

      附件:1.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审核表

            2.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换证人员信息汇总表

            3.乡村医生原执业证书回收注销人员情况汇总表

            4.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汇总表

            5.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通知单

            6.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健康检查表

            7.授权委托书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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