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9-0101-2025-00015
    • 发布机构:南安市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7
    南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单位基本情况
    时间:2025-07-07 10:35
     南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单位基本情况

    南安市统计局

    南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630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泉政文〔202312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南政文〔202338号)要求,我市认真开展第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南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人员选聘、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检查、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现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9197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4646个,增长100.4%;产业活动单位[1]51300个,增加24575个,增长92.0%;个体经营户137592个,增加43392个,增长46.1%(详见表1-1)。

    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49197

    100.0

      企业法人

    47295

    96.1

      机关、事业法人

    574

    1.2

      社会团体

    297

    0.6

    其他法人

    1031

    2.1

    二、产业活动单位

    51300

    100.0 

    第二产业

    18441

    35.9

    第三产业

    32859

    64.1

    三、个体经营户

    137592

    100.0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19568个,占39.8%制造16032个,占32.6%租赁和商务服务2830个,占5.8%(详见表1-2)。

    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法人单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49197

    100.0 

    农、林、牧、渔业*

    112

    0.2

    采矿业

    20

      

    制造业

    16032

    32.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7

    0.2

    建筑业

    2038

    4.1

    批发和零售业

    19568

    39.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99

    1.6

    住宿和餐饮业

    467

    0.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63

    2.0

    金融业

    6

      

    房地产业

    711

    1.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30

    5.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985

    4.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67

    0.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53

    1.5

    教育

    788

    1.6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5

    0.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02

    1.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54

    1.9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街道)是:水头镇6847个,占13.9%;霞美镇5395个,占11.0%;美林街道3880个,占7.9%(详见表1-3)。

    1-3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49197

    100.0 

    51300

    100.0 

    溪美街道

    3549

    7.2

    3765

    7.3

    柳城街道

    2512

    5.1

    2815

    5.5

    美林街道

    3880

    7.9

    4055

    7.9

    省新镇

    1908

    3.9

    1971

    3.8

    仑苍镇

    3852

    7.8

    3926

    7.7

    东田镇

    519

    1.1

    546

    1.1

    英都镇

    1293

    2.6

    1341

    2.6

    翔云镇

    141

    0.3

    147

    0.3

    金淘镇

    584

    1.2

    623

    1.2

    诗山镇

    481

    1.0

    533

    1.0

    蓬华镇

    85

    0.2

    98

    0.2

    码头镇

    476

    1.0

    515

    1.0

    九都镇

    1806

    3.7

    1816

    3.5

    乐峰镇

    395

    0.8

    416

    0.8

    罗东镇

    1904

    3.9

    1967

    3.8

    梅山镇

    2443

    5.0

    2545

    5.0

    洪濑镇

    1726

    3.5

    1811

    3.5

    洪梅镇

    343

    0.7

    365

    0.7

    康美镇

    986

    2.0

    1021

    2.0

    丰州镇

    1818

    3.7

    1870

    3.6

    霞美镇

    5395

    11.0

    5532

    10.8

    官桥镇

    2841

    5.8

    2941

    5.7

    水头镇

    6847

    13.9

    7121

    13.9

    石井镇

    3042

    6.2

    3164

    6.2

    眉山乡

    126

    0.3

    134

    0.3

    向阳乡

    177

    0.4

    194

    0.4

    雪峰管委会

    68

    0.1

    68

    0.1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80350(不含铁路运输业数据,下同),比2018年末增加68922人,增长13.5%,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33234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43180人,减少26385人,下降7.1%;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37170人,增加95307人,增长67.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52210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20837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95470人,占50.9%;批发和零售业111589人,占19.2%;建筑业46101人,占7.9%。(详见表1-4)。

    1-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580350

    233234

    农、林、牧、渔业*

    581

    190

    采矿业

    168

    49

    制造业

    295470

    11699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850

    523

    建筑业

    46101

    11942

    批发和零售业

    111589

    4775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080

    2647

    住宿和餐饮业

    5112

    290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172

    2432

    金融业

    975

    436

    房地产业

    5999

    254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794

    934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6481

    635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910

    63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713

    2390

    教育

    23668

    15156

    卫生和社会工作

    6301

    393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747

    213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3639

    4866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不含铁路运输业数据。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街道)是:霞美镇67201人,占11.6%;水头镇62323人,占10.7%;美林街道54718人,占9.4%。(详见表1-5

    1-5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580350

    233234

    溪美街道

    49655

    18165

    柳城街道

    35672

    12006

    美林街道

    54718

    24237

    省新镇

    35150

    13113

    仑苍镇

    36887

    16705

    东田镇

    6438

    2797

    英都镇

    9952

    4384

    翔云镇

    1521

    553

    金淘镇

    8900

    4445

    乐峰镇

    2440

    1258

    罗东镇

    19956

    8331

    梅山镇

    24251

    11245

    洪濑镇

    24338

    12314

    洪梅镇

    2934

    1156

    康美镇

    17884

    7905

    丰州镇

    18674

    7112

    霞美镇

    67201

    26097

    官桥镇

    46918

    17191

    水头镇

    62323

    24115

    石井镇

    34067

    11110

    眉山乡

    841

    318

    向阳乡

    730

    271

    雪峰管委会

    1363

    427

    注:表中不含铁路运输业数据。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90.54亿元(不含铁路运输业,下同),比2018年末增加2208.00亿元,增长67.3%。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89.32亿元,增加847.37亿元,增长46.0%;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01.22亿元,增加1360.63亿元,增长94.4%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450.69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792.45亿元,增长47.8%。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209.85亿元,增加528.95亿元,增长77.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240.84亿元,增加263.50亿元,增长27.0%

    2023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567.44亿元,比2018年增加1358.11亿元,增长32.3%。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3487.92亿元,增加371.52亿元,增长11.9%;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079.52亿元,增加986.58亿元,增长90.3%(详见表1-6)。

    1-6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490.54

    2450.69

    5567.44

    农、林、牧、渔业*

    2.30

    0.40

    1.52

    采矿业

    9.79

    9.06

    2.43

    制造业

    2230.07

    917.58

    3193.9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4.86

    61.39

    88.73

    建筑业

    347.40

    222.83

    205.67

    批发和零售业

    872.26

    277.62

    1518.4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4.47

    23.69

    52.83

    住宿和餐饮业

    18.25

    7.05

    16.0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3.07

    6.80

    39.34

    金融业

    2.59

    0.01

    0.37

    房地产业

    844.74

    642.81

    134.3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5.49

    158.57

    138.9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4.16

    40.60

    97.1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7.71

    23.04

    10.8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8.00

    6.61

    28.04

    教育

    42.09

    3.09

    10.77

    卫生和社会工作

    43.94

    9.21

    4.6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05

    5.44

    23.3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96.30

    34.90

    - 

        注:表中不含铁路运输业数据。表中金融业仅包括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金融业企业数据。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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