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5-00067
    • 备注/文号:南水〔2025〕20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8
    南安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09-12 16:22

    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标〔2025〕39号),现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5万元给你们,用于水毁灾损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工作。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2号)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管理,如期完成任务。

      附件:1.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任务清单

      2.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水利局

      2025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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