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4-00036
- 备注/文号:南水函〔2024〕2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2
林佳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溪美街道宣化村山园水库为小(二)型水库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溪美街道宣化村山园水库属山围塘,注册代码B-350583-007-8,库容8万方,坝高14.2米,坝长85米,其工程规模不满足小(二)型水库标准要求,不具备提级条件。
为了保障山塘运行安全,2018年我局对该山塘进行除险加固,主要加固内容对大坝及溢洪道杂草清除,清除面积 5050m2,其中包括坝顶除草50m2,迎水坡除草1450m2,背水坡除草 2920m2,溢洪道除草630m2,对放水卧管进行套管,2021年对高程 188.00m 以下迎水坡坝坡进行整坡后敷设复合土工膜并做防渗混凝土面板(迎水坡下部防渗护砌),拆除原消力箱并采用 C25 钢筋混凝土重建消力箱,重建大坝过坝渠道 100m。
目前,山围塘运行基本安全。对于存在一般问题,后续我局将结合山围塘应急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修缮。
分管领导:洪永福
经办人员:林志翔
联系电话:13505967822
南安市水利局
2024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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