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4-00029
    • 备注/文号:南水审〔2024〕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5
    南安市水利局关于国道G324线南安官桥泗溪至水头新营段公路(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4-02-18 08:30

    南安市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我局于2024年1月3日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国道G324线南安官桥泗溪至水头新营段公路(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送审稿)》进行评审,厦门仁铭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补充修改完善,形成并提交了修编稿。根据《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批复如下:

      《国道G324线南安官桥泗溪至水头新营段公路(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修编稿)》(以下称《报告》)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试行)》(闽水审批〔2019〕23号)的要求,章节齐全,内容完整,论证依据较充分,并已充分采纳专家组评审意见建议,同意《报告》的基本结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官桥镇泗溪村南侧,衔接国道G324改线康美园内至官桥泗溪段,路线经泗溪村后,设置呈美隧道(2110米)至水头镇呈美村,路线利用原G324复线走廊布设至新营村,衔接国道G324改线水头新营至厦门界段,路线终点位于水头镇新营村西侧,路线总里程7.286公里。项目呈美至新营段利用原G324复线走廊,终点段路线设计高度尽量拟合原G324复线标高,最大化利用既有路基。拟建道路工程共有涉河桥梁两处,第一处跨越呈美溪支流,拟设置三座桥梁(均为新建),分别为呈美互通2#主线桥、B匝道桥及D匝道桥;第二处为石壁大桥(现状桥梁拆除重建),其中主线桥两座,辅道桥两座,均在现状石壁大桥位置跨越大盈溪干流。

      二、防洪评价计算

      1、设计洪水:同意设计洪水计算成果。

      2、设计暴雨:同意设计暴雨的取值和计算成果。

      3、基本同意评价采用的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同意壅水分析计算、建设项目对防洪影响分析、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计算等方面结论和描述。

      三、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作出的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与现有水利规划的关系与影响分析: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与现有水利规划关系与影响的描述。

      2、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的适应性分析: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项目符合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的描述。

      3、对行洪安全影响评价:同意《报告》认为的项目对行洪和安全影响较小的描述。

      4、对河势稳定影响评价:同意《报告》认为的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影响较小的相关描述,同意施工期需对桥址段河底进行护砌的描述。

      5、对现有防洪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分析: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对现有防洪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较小的描述。

      6、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项目对防汛抢险影响分析的相关描述。

      7、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对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影响的相关描述。

      四、其他

      1、建设项目如需在汛期(4月1日至10月15日)施工,施工单位需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并承担施工范围内河道的防汛安全责任。建设单位报项目施工度汛方案到其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期间,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因施工需要建设的相关设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结束后或使用期限届满前予以拆除,恢复河道原状。

      2、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河道和堤防的扰动,各项防护补救措施需落实到位,相应的费用列入补救措施的投资预算中。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渣严禁就近堆放在河滩地上,应清运到合规的弃渣点堆放。

      3、因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及防洪需要,对项目造成影响的,项目业主应给予支持配合,确保水利项目顺利实施。

     

     南安市水利局

      2024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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