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1-00025
- 备注/文号:南水审〔2021〕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4
码头镇人民政府:
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我局于2020年12月7日下午,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对《南安市码头镇码头桥改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评审,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补充修改完善,形成并提交了报批稿。现就报批稿批复如下:
《南安市码头镇码头桥改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称《报告》)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办建管〔2014〕109号),《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福建省水利厅2019年4月)的要求进行编制,章节较齐全,内容较完整,论证依据较充分,并已充分采纳专家组评审意见建议,原则上同意《报告》的基本结论。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福建省南安市码头镇,现状码头桥(永贞桥)长71m,桥面宽4.8m,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桥,重力式桥台和桥墩,扩大基础,中心桩号K0+140.365。拟新建桥位于码头桥(永贞桥)下游270m处,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柱式桥墩,桩基础(转孔灌注桩),宽12m、全长92m,正交布置桥梁。
二、防洪评价计算
1、设计洪水:同意设计洪水计算成果。
2、设计暴雨:同意设计暴雨的数值和计算成果。
3、基本同意评价采用的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同意壅水分析计算、建设项目对防洪影响分析、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计算等方面结论和描述。
三、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作出的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与现有水利规划的关系与影响分析:同意《报告》认为符合现有水利规划的描述。
2、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的适应性分析: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项目符合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的描述。
3、对行洪安全影响评价:同意《报告》认为的项目对行洪和安全影响较小的描述。
4、对河势稳定影响评价: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影响的相关描述。
5、对现有防洪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分析: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对现有防洪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较小的描述。
6、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项目对防汛抢险影响分析的描述。
7、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对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无不利影响的描述。
8、工程建设对水质的影响: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对河道水质影响的相关描述。
四、其他
1、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做好防汛专项预案,并尽量避免在汛期施工。
2、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河道的水质及周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必须做好弃土、弃渣的收集清理工作,严禁将施工废弃物倾倒到河道里。
南安市水利局
2021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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