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299
- 备注/文号:南农〔2025〕31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3
各有关乡镇党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64号)文件,现将2025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下达给你们,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2)。请相关乡镇按照建设任务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并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要求,管理使用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任务清单及资金分配表
2.2025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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