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058
- 备注/文号:南农〔2025〕5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1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水稻生产补助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4〕10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水稻生产补助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2024〕112号)精神,对到我市具有种子经营资格的22家种子供应店购买并且种植南安市农业农村局推介发布的水稻主导品种目录的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按购买种子款的20%进行补助,每千克种子补助总额不超过30元。
请各乡镇(街道)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南安市水稻种子补助资金汇总表(表5)一式两份于2025年9月3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成功街1482号,原种子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志明,联系电话:0595-86352023。
附件:购买种子补助实施细则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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