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9-0101-2019-00130
- 备注/文号:南民〔2019〕23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28
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民政办、财政所,康复院、麻风村、诗山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
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启动2019年5月和6月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泉发改〔2019〕184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向我市困难群体发放2019年5月和6月价格临时补贴,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5月和6月价格临时补贴资金860456元下拨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我市现有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革命五老人员、孤儿。
二、发放标准:2019年5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每人22元/月,2019年6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每人25元/月。
三、城乡低保对象(含特困人员)和孤儿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基本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含市直有关单位),由银行直接发放到对象,确保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体手中。
四、农村敬老院特困人员和市直有关单位低保对象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由乡镇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发放。
五、革命五老人员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发放(详见附件7)。
六、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用途,应将补贴资金务必及时足额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革命五老人员和孤儿手中。
发放后,请及时将发放的对象花名册送市民政局财务室办理核销手续。
附件:1.2019年5月和6月农村低保对象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分配表
2.2019年5月和6月城市低保对象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分配表
3.2019年5月和6月城市二、三类低保对象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分配表
4.2019年5月和6月城乡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资金配表
5.2019年5月和6月革命五老人员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分配表
6.2019年5月和6月孤儿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分配表
7.2019年5月和6月下拨城乡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资金汇总表
南安市民政局
2019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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