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5-0861-2018-06874
    • 备注/文号:南科[2018]111号
    • 发布机构: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05
    关于下达2018年度南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的通知
    公示公告
    时间:2018-12-05 14: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南政办〔2018155)和《南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定2018年南安市科技特派员的通知》(南科〔2018109)2018年我市认定南安市个人科技特派员106个,每人每年补助经费0.5万元,共下达53万元;法人(团队)科技特派员8个,每个每年补助经费2万元,共下达16万元。请于20181220日前到市科技局办理拨款手续。  

      经费使用参照《福建省财政厅  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指201744号)执行,专项用于支付科技特派员、法人(团队)科技特派员在受援地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弥补派出单位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其他支出,科技特派员须在派出单位报账。派出单位须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1. 2018年度南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安排表  

            2. 2018年南安市个人科技特派员名单  

            3. 2018年南安市法人科技特派员名单  

         

      南安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18 12 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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