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4-0101-2019-00040
- 备注/文号:南教计〔2019〕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0
各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学生免学费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教指〔2017〕130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教指〔2017〕409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追加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教指〔2017〕1370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预拨泉州市级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18〕173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8〕156号)精神及2018年、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依据各中职学校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核上报的2018年4月份、11月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人数为基数,按照每生每年2100元的标准对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进行结算,2018年应拨补助资金1442.28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865.368万元、泉州市补助资金114.228万元、本级补助资金432.684万元,扣除已预拨补助资金1260.66万元,2018年应补拨补助资金181.62万元,参照2018年秋季学生数,预拨2019年免学费补助资金758.10万元,两项合计939.72万元(详见附件),支出功能科目为“2050302中专教育”科目,部门经济科目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各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完善市县(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闽财教〔2015〕80号)规定的开支范围安排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结算及预拨2019年补助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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