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3-00142
    • 备注/文号:南交函〔2023〕21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31
    关于南安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重新办理的答复
    时间:2023-09-07 15:44

    黄长远等6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美林街道交通路网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重新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及的美林街道交通路网涉及我局职责的主要是溪州村乡村道路,其他道路属市政道路不属于我局职责范畴。

      根据现有农村公路补助政策规定,列入晋级建设或养护专项计划盘子的项目实施建设前,应按照农村公路基建程序,及时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方可实施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通过上级部门核验后,方可享受补助资金,补助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其中晋级建设类最高可分别享受到省级60万元/公里、泉州级20万元/公里、南安级30万元/公里;养护专项类最高可享受到省级按中标价的50%和市级按中标价30%的标准进行补助。

      溪州村乡村道路主要涉及乡道Y008线、Y017线及部分村道,上述路线部分路段存在路面破损、路况差等问题。根据《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为改善当地群众出行条件,我局将继续提请美林街道办事处加快启动对路面存在病害、路况复杂的路段实施提升改造或养护专项,并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争取将项目纳入到补助计划盘子。待项目启动后,我局将及时提供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指导服务,共同推进项目实施,促成项目尽快建成,发挥社会效益。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事业的理解和关心支持!

      分管领导:陈俊海

      经办人员:陈国铮

      联系电话:86366802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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