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19-00118
    • 备注/文号:南交函〔2019〕15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04
    关于南安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第040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9-09 10:12

      办理标志:C

      

    戴德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擅自破坏省道307路沿石进行专项排查整治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道307线沿线商家在门前人行道处肆意增设路沿石斜坡,将路沿石放倒,斜铺于人行道与机动车道衔接处,供自己及顾客的车辆上下人行道。不仅损坏市政设施影响街道的整洁容貌,更是妨碍道路排水功能的正常发挥”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指派交通执法大队会同梅山镇政府对省道307线梅山路段沿线进行巡查、摸排。沿线各村都有该现象,埔仔村路段特别严重。由于沿线各村大部分房屋基础比路面高,群众将水沟盖上铺上水泥形成斜坡便于通行,且未采取措施将雨水引入排水沟。埔仔村路段有十七处,其中三处地基比路面低的在铺上水泥后又在路边筑一条挡水墙,使积水无法排出公路。交通执法三中队梅山执勤组经与镇政府协商,通过巡查将出现问题的地段、数量以及危害记录清楚,并通过拍照记录的方式直接反映出问题所在,作为今后清除、改造的依据。

      二、交通执法大队会同交通执法三中队梅山执勤组加大护路宣传力度,组织交通执法深入商户、农户散发宣传单和张贴宣传挂图的方式让群众深入了解路产路权相关法律知识,使群众对路产路权知识得到充分认识,提高群众思想认识,让爱路、护路的观念在沿线群众中间根深蒂固,通过这段时间的宣传、整治,没有出现新的将路沿石放倒,斜铺水泥于人行道与机动车道衔接处等侵占路产路权的违法现象。

      三、我局将督促交通执法大队特别是交通执法三中队梅山执勤组加大路政巡查的力度和密度,确保不再新增侵占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同时争取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扩建省道307工程历史遗留问题,健全养护、路政协同管理机制,以管促养,对损坏路产路权的行为按赔偿标准严格处理,确保省道307线的整洁、通行安全。

      分管领导:王文勇

      执法大队:陈很农

      经办人员:黄河山

      联系电话:86585272 13960322522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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