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19-00059
    • 备注/文号:南交运管〔2019〕3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0
    南安市运输管理所关于深入推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13 10:28

    各驾培机构:

      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行业的安定稳定发展,根据《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深入推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泉道培〔2019〕4 号)要求,结合我市驾培行业实际情况,现就深入推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精神,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总体思路,针对当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存在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乱象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摸排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不断扩大扫黑除恶治乱成果,健全打击防范长效机制,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外开展场地训练;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车辆或者未按照规定配置学时记时仪的车辆;利用非法手段伪造或篡改培训学时数据等学时弄虚作假行为;未严格按照《培训教学大纲》组织学员进行培训;采取哄抬价格、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收学员开展培训活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再动员再部署。各驾培机构要迅速行动,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会议,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教练员队伍再宣传再发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摸查线索。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驾培机构要在训练场地、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扫黑除恶标语、图片,通过张贴宣传标语、LED 滚动播放、发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斗争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畅通举报渠道。各驾培机构要重视信息举报工作,充分发动教练员、学员主动举报各类涉黑涉恶涉乱相关信息、线索,特别是以欺骗、运用虚假广告、恐吓等手段招收学员、扰乱驾培市场的信息和线索,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收集汇总信息线索并上报。

      (四)再深挖再排查。我所将从源头上把关,继续深入各驾培机构开展调查走访,了解情况,收集信息,本着深挖彻查的原则,对报送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信息进行再深挖再排查,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有价值的线索信息,全面准确掌握驾培行业存在的各类涉黑涉恶涉乱现象。

      (五)着力开展整治。各驾培机构要对照整治内容和《南安市运输管理所关于2018年度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的通报》(南交运管〔2019〕30号)的存在问题,针对自身条件及现状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原因,落实好整改工作,认真做好总结。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驾培机构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在认真摸排相关线索的基础上,将有价值的线索及时报送,切实推进驾培行业涉黑涉恶涉乱的防范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及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作为重点,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斗争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力度。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主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驾培行业专项斗争工作,扩大驾培行业管理法规和业务新政策的社会知晓面,争取社会各界的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的专项斗争工作氛围。

      (三)加强协作配合。我所将主动加强与交通综合执法部门配合协作,互通工作情况和信息,共商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方案,按照执法程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从严查处驾培机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抄告的信息,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南安市运输管理所

      2019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