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3-0101-2023-00021
    • 备注/文号:南工信〔2023〕6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7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全市工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15 10:11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5月底深入开展全市工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火灾、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和我市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深化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和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压紧压实工信领域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有效管控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具体部署情况;贯彻落实近期各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等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提高落实情况。是否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量化目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组织发动民爆生产销售企业、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对照“检查清单”,参照标杆企业标准,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是否建立每月的动态调整机制和坚持每月一报制度,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并形成“整改清单”,全程跟踪企业“三张清单”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开展情况。各有关单位是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并抄送市工信局备案。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是否带队开展重大执法活动,协调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是否严格按照双随机制度和年度执法计划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是否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 

      (四)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按照《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22〕23号)要求,对照工信职责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情况;结合安全生产检查与执法加大对相关行业企业未经审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等问题的查纠与整治情况。督促“五一”前后工信安全监管行业领域企业提高防火等级,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确保绝对安全情况;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注册使用“全民消防安全云平台”,自主参与学习情况。 

      (五)防汛防台风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汛前安全检查落实情况;防汛防暴雨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情况;根据实时降雨和预报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强化会商研判和预警发布情况;4月份进入汛期,强化值班值守,特别要安排好周末、夜间等时段值班力量,做好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向重点企业及时提醒避雨、避雷等防灾避险知识,及时通报雨水汛情灾情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28日)。各单位按照市安办的部署要求,立即开展大检查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大检查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步骤。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10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本通知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并按照“边查边改”方式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解决问题、管住风险、消除隐患。 

      (三)全面检查阶段(5月10日至20日)。在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成立大检查督查组全覆盖分行业深入企业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总结巩固阶段(5月底前)。全面总结梳理此次大检查经验做法,适时组织大检查“回头看”,及时督促企业落实各类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形成闭环管理,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送市安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领导指导,靠前指挥协调,亲自部署开展工作,亲自研究解决问题隐患,保障安全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扎实推进落实。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同步全面开展安全排查工作,切实提高安全标准,加强监督执法,依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分别填入“四张清单”(详见附件),分类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清单管理,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确保工作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也要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于5月底前将有关工作数据统计、工作总结与经验做法报送市工信局法规科。(联系电话:86389752传真:0595-86372226  电子邮箱:15880966636@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大检查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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