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南安唯创卫浴洁具厂(个人独资)年产水龙头配件1000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南安唯创卫浴洁具厂(个人独资)年产水龙头配件1000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英都镇霞溪西塘街100号五矿高端阀门智造产业园A区7号楼102室
三、建设单位:南安唯创卫浴洁具厂(个人独资)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朗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租赁泉州市蔚昇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筑面积736.11平方米,从事水龙头配件生产,年产值10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运营期时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根据规划项目建设区污水纳入南安市西翼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现场调查,目前该区域污水管网已建设完善,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安市西翼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参考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安市西翼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抛光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采取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不含切削液的金属边角料收集后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各类空桶收集后由生产厂家统一清运回收;含切削液的金属边角料收集过滤至静置无滴漏后利用压铁机打包压块暂存于危废间,利用过程豁免,可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切削液、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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