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忠民消防阀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消防设备及配件296.7万件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忠民消防阀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消防设备及配件296.7万件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柳城街道露江工业区
三、建设单位:泉州忠民消防阀门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水磨后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0863m2,建筑面积17760m2,拟从事消防设备及配件的生产加工。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NH3-N≤45mg/L)后纳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放。
6.2废气
项目焊接烟尘、抛光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相关排放标准。
6.3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及切削液空桶。
一般固废设暂存区,收集后外售相关企业;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废设危废暂存间,规范收集、贮存后,含切削液金属屑定期由其他金属冶炼厂回收处置,其余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原料空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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