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17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南安市石井全盛石材厂年总产3万平方米石板材、1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
2023-01-17 11:41 阅读人数:1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南安市石井全盛石材厂年总产3万平方米石板材、1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1月17日11时—2023年1月29日11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南安市石井全盛石材厂年总产3万平方米石板材、1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石井镇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石井镇促进村)

  三、建设单位:南安市石井全盛石材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元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总产3万平方米石板材、1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项目

  建设单位:南安市石井全盛石材厂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石井镇促进村)

  总投资:200万元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2302m2,建筑面积约856m2

  生产规模:年增产1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

  劳动定员:本次扩建新增4人

  工作制度:全厂年工作天数300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新增员工不在厂内住宿,不设食堂。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在你们家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喷淋冷却废水、水帘喷淋废水,该部分生产用水拟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近期:由于目前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尚未完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达到GB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后,定期拉运用于灌溉农田等用途。

  远期:待管网铺设后,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纳入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参考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后排放。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

  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

  6.2废气

  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粉尘,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粉尘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及车间内操作工人影响小。

  6.3噪声

  项目投产后,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在厂界的噪声叠加值在61.1~61.8dB(A)之间,其声环境质量仍可以维持现有水平,本项目噪声对声环境及附近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6.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扩建后项目生产固废主要为石材边角料和沉淀污泥。全厂石材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加工回用;沉淀污泥集中收集后委托污泥清运公司统一清运。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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