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5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南安九牧智能晾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晾衣架44万套生产项目)
2022-12-05 11:49 阅读人数:1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南安九牧智能晾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晾衣架44万套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2年12月5日11时—12月12日11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南安九牧智能晾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晾衣架44万套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仑苍镇高新技术园南路1号之十四

  三、建设单位:南安九牧智能晾晒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晾衣架44万套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南安九牧智能晾晒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仑苍镇高新技术园南路1号之十四

  (4)建设性质:新建

  (5)用地规模:租赁建筑面积6585m2

  (6)生产规模:年产晾衣架44万套

  (7)总投资:475.9万元

  (8)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职工145人,不住宿,年工作300天,日工作11小时(模具维修每天6小时),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西翼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6.2废气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的运转噪声,单台设备产生源强在70~85dB(A)之间。项目采取隔声、减振等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4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设一个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分类堆放,外卖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项目设一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堆放,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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