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省南安市庆源石材有限公司年总产花岗岩石板材10万平方米,异形板材1000立方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2年12月1日 — 2022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总产花岗岩石板材10万平方米,异形板材1000立方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仁福石材加工集中区(水头镇仁福村)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庆源石材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福建省南安市庆源石材有限公司选址于南安市水头仁福石材加工集中区(水头镇仁福村),项目占地面积576㎡,总投资100万元,年产花岗岩石板材2万㎡。此次扩建新增投资210万元,新增占地面积686㎡,年新增花岗岩石板材8万㎡、异形板材1000m3。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1262㎡,总投资310万元,总生产规模为年产花岗岩石板材10万㎡,异形板材1000m3。项目聘用员工总人数为15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清运于周边农田灌溉;远期,待区域市政管网完善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环境空气
项目在切割、磨光等工序均采用水喷淋法,水不断喷淋在石材表面,使粉尘颗粒物被水捕集,进入沉淀池;手工打磨过程产生粉尘拟由引风机吸入立式水帘除尘柜内进行多道喷淋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厂区采用机械设备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布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污泥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定期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36288929
地址:水头镇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4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福建省政府
泉州区(县)市
政府部门网站
乡镇街道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3505830011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闽ICP备11023440号-1
版权所有:@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email@nanan.gov.cn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