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2-05-16 15:21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15日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南安新锦江码头改建项目

泉南环评[2022]60

2022.5.7

2

泉州市恒劲卫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粒快开阀芯、1800万粒消防喷头项目

泉南环评[2022]61

2022.5.10

3

国家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泉州分中心项目

泉南环评[2022]62

2022.5.10

4

泉州丽全塑胶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支塑料衣架及1800万支塑料裤架项目

泉南环评[2022]63

2022.5.10

5

南安市石井镇蔡仔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泉南环评[2022]64

20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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