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1年9月14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省南安市正艺石材有限公司新增年产花岗岩板5万平方米、大理石板1万平方米、异形材3000件改扩建项目)
2021-09-14 10:45 阅读人数:1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福建省南安市正艺石材有限公司新增年产花岗岩板5万平方米、大理石板1万平方米、异形材3000件改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1914 2021年91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新增年产花岗岩板5万平方米、大理石板1万平方米、异形材3000件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水头镇康店村(福山石材加工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正艺石材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极派环保科技(泉州)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福建省南安市正艺石材有限公司选址于南安市水头镇康店村(福山石材加工集中区),主要从事石板材生产加工。此次扩建新增投资150万元,产花岗岩板5万平方米、大理石板1万平方米、异形材3000件扩建后项目总生产规模为年产花岗岩板5.5万平方米、大理石板1万平方米、异形材4500件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周边农田灌溉,远期,待区域市政管网完善后,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环境空气 

  项目车间采用水喷淋加工工艺;车间设置有集尘系统,粉尘经收集后经水帘除尘后排放。项目排版车间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缓解有机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 

  1)要求企业合理布置车间平面,首先考虑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往车间中央布置,靠近厂界处可布置噪声相对较低的设备。(2)要求企业在生产时尽量执行关门、窗作业。(3)设计时对设备基础采取隔振及减振措施,强噪声源车间均采用封闭式厂房,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5)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及绿化带阻隔声波的传播,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6)主要的降噪声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治设备老化,预防机械磨损;设备底部安装防震垫等。(7)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禁止夜间生产加工 

  4、固废 

  项目石材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工回用;沉淀污泥经集中收集后由污泥清运公司统一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同意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36288929    

    地址:水头镇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4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